河北“三小”新规出台,这十六类食品竟然被明令禁止
编辑: 时间:2026-01-08 点击:
食品伙伴网讯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小作坊、小餐饮、小摊点(以下简称“三小”)的监督管理,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,保障公众饮食安全,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了《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》。新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“三小”的定义与认定标准:小作坊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、规模较小的食品生产个体;小餐饮指有固定场所、条件简单的餐饮服务个体;小摊点则指无固定场所或区域相对固定的食品销售或现场制售个体。条例确立了小作坊、小餐饮实行登记管理,小摊点实行备案管理的基本制度,办理证卡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条例严格划定了生产经营的红线。明确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、经营病死毒死禽畜肉类、生产经营明令禁止的食品等十六类违法行为。同时,详细列出了各类主体禁止生产经营的具体食品类别,如小作坊不得生产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,小餐饮不得经营生食水产品、自制冷加工糕点等。
在强化主体责任方面,条例要求“三小”主体在显著位置公示登记证或备案卡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,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。为提升监管效能,条例还规定了各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、相关部门的协同监管职责,并鼓励社会监督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进行投诉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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